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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塔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2018-01-21 红塔区发布

  1月21日上午,玉溪市红塔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22名,实到209名,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执行主席是:李家金、殷绍焜、罗盛勇、蔡德琪、吴婷、唐明荣、沈安平、张淼、杨进松、曹忠寿、高连俊、丁冀新、王树德、代玉华、王琼丽 、史永清、杨美琼。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李家金主持。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殷绍焜作《玉溪市红塔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改革发展大局,紧贴民生改善实事,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和法制建设,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年内共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15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12项;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17次,听取“一府两院”专项报告6项。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8人(次)、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委员55人(次)。开展执法检查、调查、视察和调研33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1次。积极协调、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到红塔区开展“三查(察)”、调研活动11批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较好发挥了区人大常委会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报告提出,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围绕新战略部署,着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围绕服务大局,着力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围绕法治建设,着力推动依法治区进程;围绕服务发展,着力行使好决定权任免权;围绕行权履职,着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围绕新时代新使命,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红塔区跨越发展,在全省率先全面健康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区人民法院院长王江辉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区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为推动红塔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发桢作《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强化检查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18年,区检察院将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届五中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突出“首善之区、首善之责”的责任担当,突出服务保障“三抓三保”,着力强化司法办案,着力加强检察监督,着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建设过硬队伍,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红塔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选举办法》和《红塔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红塔区出席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向大会介绍红塔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红塔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候选人情况和红塔区出席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情况。

(来源:红塔区电视台  施怀 合思捷 史敏 王旭 姚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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